在淘宝上畅销的真丝围巾,卖家称肯定是真货,假一赔万。成果仔细的顾客拿去检测后发现,真丝围巾里蚕丝的含量为零。一怒之下,将卖家告上了法院。
前不久,北仑的孙女士在某服装公司注册的淘宝天猫商城某品牌旗舰店以199元购买了一条真丝围巾。
在淘宝的页面上,产品的阐明中具体载明晰该围巾的首要原料是蚕丝,蚕丝成分为90%~95%,并在下方附有蚕丝和其他合成纤维的比照图。此外,商家还在网页上夺目标示:“假一赔万”。
但是到手后,孙女士发现这条围巾没有蚕丝原料,与商家交涉无果后,便向宁波出入境查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提出查验测验请求。检测陈述数据显现:该产品的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及聚酰胺薄膜纤维,蚕丝量为零。
孙女士十分愤慨,起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被告实行“假一赔万”的许诺,即付出补偿金10000元,并交还购物款199元。
北仑法院受理后以为,原告孙女士与被告某服装公司之间构成买卖合同联系,两边应该依照合同约好实行合同责任。
被告出售实践含丝量为零的围巾,却在该产品阐明中准确指出,其出卖的产品为蚕丝成分90%~95%的围巾,还附上蚕丝和其他合成纤维的比照图,并以199元的高价出售,这一系列行为显着存在诈骗成心,并在合同法中已构成底子违约。
依照被告的许诺,法院遂判令支撑原告悉数诉请,即判令被告付出原告补偿金10000元,并回来购物款199元。
我国《顾客权益保护法》规则:“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,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,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。”但本案中“假一赔万”的建议能否被支撑呢?
法官以为,本案中“假一赔万”的许诺系被告实在意思表明,是对本身设定的合同责任,理应承当许诺带来的相应危险。假如两边没有事前约好,原告可根据消法,建议双倍补偿金。